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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对2015年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考核的通知

2015/06/25 来源:    


黄廉责办发﹝2015﹞1号
关于对2015年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开展督查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直机关各党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纪工委:
    为了准确掌握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工作情况,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直机关各党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纪工委。
    二、考核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三)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时间及方式
    从2015年7月6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座谈、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由考核组确定后通知被考核单位。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被考核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汇报要突出落实“两个责任” 和“三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乡(镇)参会范围包括乡镇机关全体干部,纪委委员,站所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和监委会主任。部门参会范围为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
    (二)查阅资料。查阅被考核乡镇和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文字材料等资料。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3个村和基层站所,有下属单位的部门随机抽查1—2个下属单位。
    (三)走访调查。乡镇谈话人数为10人以上,部门谈话人数占本单位30%,重点了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落实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作风建设及遵守八项规定精神等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掌握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的认知程度,进而了解 “两个责任”的宣传和落实情况。
    四、结果运用
    本次考核结果纳入乡镇、单位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年终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和对信访案件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和单位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并按规定由县委、县纪委约谈主要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或纪工委书记。
    五、组织领导
    本次考核共分五个组进行,具体人员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  长:杨延虎
    成  员:何青林  闫伟桥  张玉亭  赵国富  刘  琼
    联系人员:刘  琼 15191119068
    考核单位:宣传部党委    农工部党委 
    宣传部  教育局  文体局  卫生局  科技局  计生局
    食药局  农工部  农业局  林业局  水务局  畜牧局
    国土局  农发办  核桃局 
    第二组
    组  长:慎国华
    成  员:程海龙  刘  伟  刘君荣
    联系人员:刘君荣 13891198604
    考核单位:
    石堡镇(红石崖)  白马滩镇(柏峪)  圪台乡
    第三组
    组  长:柴延龙
    成  员:杨晓华  王  琦  孙建国  刘魁伟  李慧慧
    联系人员:李慧慧 18291179895
    考核单位:县委办党委    政法委党委 
    县委办  人大办  政协办  组织部  统战部  团  委
    残  联  工  会  档案局  党  校  妇  联  老干局
    编  办  政法委  公安局  检察院  法  院  司法局
    机关工委
    第四组
    组  长:张海峰
    成  员:张  锋  李俊玲  宋莲萍  吴宏玉  刘  峰
    联系人员:刘  峰  18009113337
    考核单位:政府办党委    经发局党委 
    政府办  住建局  人社局  环保局  工商局  质监局
    城管局  旅游局  信访局  经发局  交通局  统计局
    安监局  粮食局  物价局  商务局  盐务局  审计局
    民政局  财政局  中小企业局
    第五组
    组  长:宋高会
    成  员:传海军  王天霞  张海波
    联系人员:张海波 13369291957
    考核单位:
    瓦子街镇   界头庙镇(范家卓子) 三岔镇   崾崄乡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次督查考核工作,将这次督查考核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查找问题,总结梳理,拾遗补缺,主要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缺席检查。此次检查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各考核组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检查考核内容逐项核对,客观公正评分,充分肯定成绩,准确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附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细则
          
          
                黄龙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附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细则
考核
内容
考核项目
主体
责任
 
1.落实 “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
2.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检查情况;
3.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亲自情况;
5.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及廉政谈话情况;
6.本人执行廉政准则,公务用用车,办公用房等规定情况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7.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落实情况。
监督
责任
 
1.纪委“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纪委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执纪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纪委书记分管工作情况;
2.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重点检查县纪委转办件和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情况;
3.反腐倡廉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廉政灶、点名接访、信访直通车等制度;
4.纪检监察信息编写、报送、采用及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重点
工作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反腐倡廉示范点建设情况;
3.惩防体系工作落实情况;
4.重大项目工程进展情况;
5.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6.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情况;
7.群众和服务对象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8.村(居)民监督委员会“1+3”工作法推行情况;
9.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