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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黄龙县纪委积极推行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

2010/08/04 来源:    

 
    为了切实搞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深入推进阳光信访,黄龙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该县实际,制定出台《黄龙县纪检监察机关推行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引导群众署实名举报,维护信访秩序,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切实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办法》包括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在办理署实名信访举报时,做出依纪依法和公正处理的承诺,同时要求信访举报人做出尊重事实,接受合理处理结果承诺的一种制度;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由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适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签署真实姓名的信访举报件;纪检监察机关和举报人承诺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与信访举报人签订《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实行双向承诺;调查处理及反馈结果。调查终结后,要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书一并向信访举报人进行反馈,将案件资料整理归档。
    同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对署实名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要优先处理。切实保护敢于向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的署实名举报,严肃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对署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