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9起履职不力案件。现将该9起案例通报如下:
1.三岔镇长石头行政村强才组组长路国成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4年3月29日下午,路国成忙于其他事务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巡查,导致当日强才组出现火情,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扑救,火势进一步蔓延,在全镇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4月24日,三岔镇党委给予路国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石堡镇磊庄村支书兼主任郑关礼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3年12月,为了支付村民“垃圾有偿回收”所产生的费用,石堡镇磊庄村支书郑关礼指使廖某以其父亲的名义申请了1000元临时救助金,用于支付村民“垃圾有偿回收”费用。郑关礼将群众临时救助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已构成违纪。2024年5月17日,黄龙县监委给予郑关礼政务警告处分。
3.圪台乡砖庙梁村花园组组长李奎得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圪台乡砖庙梁村花园组村民王某雇佣铲车在该村后山坡上非法占用农用地并毁坏国有林地7.57亩,毁坏国有林木77棵。2024年4月1日王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延安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立案调查,2024年4月12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李奎得作为砖庙梁村花园组组长、林长制网格员,在王某雇佣机械推地时,既未履行网格员职责,也没有进行巡查检查,将该情况上报村委会,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4年5月22日,圪台乡党委给予李奎得政务警告处分。
4.圪台乡马场村苜渠组组长王俊龙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3年11月,圪台乡马场村苜渠组村民秦某先后两次到苜渠村榆树窑布设猎夹,猎杀狍子2只,2024年5月7日黄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涉嫌非法狩猎罪。苜渠组组长、林长制网格员王俊龙在了解情况后未对秦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和上报,工作失职失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4年5月22日,圪台乡党委给予王俊龙政务警告处分。
5.瓦子街镇小寺庄互助协会理事兼会计党安良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党安良通过互助协会向村民放贷11户33万,2023年10月收回贷款10户30万,理事会会计党安良未按《互助协会章程》召开延期还贷会议,也未及时对村互助协会资金到期借款进行催收,导致互助协会逾期3万元,至今未收回。党安良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借款逾期,给互助协会造成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4年5月23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瓦子街镇监察组给予党安良政务警告处分。
6.界头庙镇碾子塬行政村柏树峁组组长金刚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0年至2024年,柏树峁组收支账务均未记账,2022年8月,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镇纪委要求各村组停止报账且将账务交回各行政村,金刚至今未上交柏树峁组的账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4年5月24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界头庙镇监察组给予金刚政务警告处分。
7.界头庙镇小峪行政村监委会委员、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钟冬祥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2年,小峪村互助资金协会向25户群众发放贷款,共25笔合计49万元。借款即将逾期时,钟冬祥先后两次督促25户借款人还款,但25户借款人拖交互助资金贷款,导致互助资金协会还款逾期。按照《小峪村互助资金协会章程》第十条第六款之规定,互助小组任一成员不能偿还借款或逾期偿还时,不能获得借款。钟冬祥作为小峪村互助协会负责人,2024年申报互助资金协会贷款时,违反互助资金协会章程,为2022年借款逾期群众申报并发放互助资金协会贷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4年5月24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钟冬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黄龙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工会主席周国庆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2年10月,县就业服务中心工会按照黄龙县人社局工会组织的职工趣味活动文件安排,在耐克商业有限公司购买了运动鞋20双,单价254元,合计5080元,县就业服务中心工会通过网银直接将5080元转账给耐克商业有限公司,未索要正式发票,用电子回单入账。周国庆身为就业服务中心工会主席,财务管理工作不负责任,以非正式发票入帐,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4年5月24日,黄龙县监委给予周国庆政务警告处分。
9.三岔镇李家庄行政村西卓子组组长闫保军履职不力的问题。
2017年底,村民刘某在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况下,以每亩每年240元承包了李家庄行政村西卓子组10亩机动地。2018年9月,闫保军担任村民小组长以来,一直未向刘某催缴承包费,未按程序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商议该地块承包事宜,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回土地,引起群众不满,损害群众利益。2024年5月22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三岔镇监察组给予闫宝军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9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弱化、政治觉悟不高、工作作风漂浮,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的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这9起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知责担责,守纪律,转作风,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发现和查处工作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着重解决工作不实、不细、不为的问题。要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