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三起违法典型案件。现将该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白马滩镇神玉行政村碾子湾组党员薛敏学违规放牧的问题。
2022年7月,薛敏学在神玉村碾子湾组西沟山坡上违规放羊10只,违反了《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相关规定,7月19日,黄龙县自然资源局给予薛敏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每只羊30元共计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2年9月1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薛敏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白马滩镇灵火村上湾组党员李志军擅自开垦国有林地的问题。
2008年10月至今,李志军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上湾村后山牛鼻塔擅自开垦国有灌木林地种植核桃、花椒,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21年10月,黄龙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李志军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的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9月16日,黄龙县纪委给予李志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黄龙县中药材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干部刘继宏酒驾的问题。
2022年8月,刘继宏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黄龙县城西路水磨湾处被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刘继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已构成违纪。2022年9月16日,黄龙县纪委给予刘继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目前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务必要以通报案例为戒,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强化纪法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做好群众表率。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广大群众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和宣传,提高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各级纪委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