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四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现将该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三岔镇三岔村杨家峁组组长朱小军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2年3月至6月期间,朱小军未履行请假报备手续长期不在岗,经村支书催促无果,其行为在全镇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8月24日,三岔镇人民政府给予朱小军政务警告处分。
2.白马滩镇河西坡村第一书记白飞龙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1年8月至今,白飞龙在驻村工作期间,未按照县镇有关要求进行签到和驻村开展工作,存在脱岗、不在岗问题,其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鉴于其违纪情节轻微,在核查前能主动交代本人违纪事实,并积极配合组织调查,2022年9月16日,黄龙县纪委给予于白飞龙免于党纪处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3.白马滩镇灵火村驻村工作队员沙雷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2年1月至7月,沙雷不能按照县镇有关要求进行签到和驻村开展工作,存在脱岗、不在岗问题,其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鉴于其违法情节轻微,能够主动交代本人违法事实,积极配合组织调查,2022年9月16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沙雷免于政务处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4.崾崄乡崾崄村乡村振兴指导员李鹏飞在工作群和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的问题。
2022年4月,李鹏飞未履行签到管理制度,乡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4月14日李鹏飞酒后在工作群和朋友圈发表了一些消极不满等不当言论,其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16日,黄龙县纪委给予李鹏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党性意识弱化、政治觉悟不高、工作作风漂浮,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心存敬畏戒惧,严格约束自己,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化标本兼治,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结合今年开展的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不断深化作风整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