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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通报八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2022/04/28 来源:黄龙县纪委    

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八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现将该八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张军武财务监管不力的问题。

张军武在担任黄龙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期间,对日常财务疏于管理,将本应由自己负责审核业务的登录密钥、U盾及财务印章交由会计刘某一人保管并使用,对财务收支只看报表,未对账户实际收支情况进行核实,致使单位公款被刘某挪用,张军武监督过失。

2022年4月21日,黄龙县纪委监委给予张军武同志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2.黄龙县粮食收储公司原经理张根虎履职不力的问题。

黄龙县粮食收储公司原经理张根虎在对储备粮轮换过程中未做出库质检。将粮食轮出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后转入公司账户,违反财经纪律。王俊旗作为县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在粮食代储工作中履职不力;赵延斌作为黄龙县原粮食局局长,对县粮食收储公司日常工作疏于管理,负有一定责任。

2022年4月13日,黄龙县纪委对张根虎同志作出免于党纪处分决定。给予王俊旗诫勉谈话处理;给予赵延斌提醒谈话处理。

3.三岔镇木昌桥村会计刘常安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2022年3月,木昌桥村村民吴某向刘常安申请给父亲操办丧事需待客4桌(38人),刘常安向其讲解了疫情防控政策并答复只允许简办。3月18日镇纪委检查时发现吴某实际待客8桌(87人)。刘常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严格执行监督责任,导致村民聚集,给疫情防控造成隐患。

2022年4月25日,三岔镇党委给予刘常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石堡镇安善村安义组生态环保护林员刘孟江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1年12月20日,黄龙县三岔镇四条梁村村民董某在未办理任何采伐手续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在黄龙县石堡镇安善村安义组剪子塔无证采伐杨树275棵。刘孟江作为安义组护林员,在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不力,导致安善村安义组剪子塔周围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2022年4月24日,石堡镇党委给予刘孟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安善村支书邹小平提醒谈话处理,给予安仪组组长帅智欣诫勉谈话处理。

5.圪台乡圪台村村委会会计王秀怀履职不力的问题。

王秀怀在负责圪台乡圪台村养老保险工作过程中,未及时向圪台乡社会保障服务站上报张某等7人死亡信息,导致上述7人家属超领养老金共计11267.73元。

2022年4月26日,黄龙县纪委给予王秀怀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圪台乡马场村监委会主任王长安履职不力的问题。

王长安在担任圪台乡马场村村主任期间,负责本村养老保险相关工作,2015年村民杨某等3人死亡后,王长安未按照相关规定向圪台乡社会保障服务站上报村民死亡信息,导致上述3人的家属超领养老保险金共计5405元。

2022年4月26日,黄龙县纪委给予王长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7.圪台乡砖庙梁村会计李正存履职不力的问题。

李正存在担任圪台乡砖庙梁村会计期间,负责本村养老保险相关工作,2019年李正存未按照相关规定向圪台乡社会保障服务站上报村民朱某死亡信息,导致其家属超领养老保险金1477.8元。

2022年4月26日,黄龙县纪委给予李正存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石堡镇红石崖村柏树沟组组长张停娃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0年3月,石堡镇红石崖村村民刘增学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自己院子私自搭建彩钢房,超占耕地面积80平方米。时任红石崖村柏树沟组组长张停娃在得知其岳父刘增学违规建房时,未阻止其违法行为,也未按程序上报社区。

2022年4月26日,黄龙县纪委给予张停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8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弱化、政治觉悟不高、工作作风漂浮,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的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这8起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知责担责,守纪律,转作风,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发现和查处工作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着重解决工作不实、不细、不为的问题。要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