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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通报曝光六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22/03/29 来源:黄龙县纪委监委    

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六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现将该六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瓦子街镇瓦子街村元垛组组长苗小山虚报、漏报种粮补贴的问题。

2021年7月,瓦子街镇瓦子街村元垛组组长苗小山在统计本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中,将自己实际耕种土地面积2亩虚报为22亩,在统计本村种粮补贴工作中,未对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公示,造成元垛组个别农户也出现虚报、漏报现象。瓦子街村支书刘忠玉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在村上统计数据上报时不审核不把关不公示;会计王明胜在统计上报工作中对统计数据未进行公示。

2022年3月24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给予苗小山政务警告处分。黄龙县纪委给予刘忠玉诫勉谈话处理,给予王明胜提醒谈话处理。

2.圪台乡马场村新民街组原组长吕向阳私自出卖村大队的会议室和保管室的问题。

2003年10月,时任新民街组组长吕向阳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将村大队的会议室和保管室共计4间房,私自以4000元卖给防汛期无安全住房的亲戚霍某某并写下收据,后因2004年至2005年村组两次合并,导致村组账务丢失,当时钱款的用途无法查证。

2022年3月23日,圪台乡党委给予吕向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白马滩镇乱麻科村原会计薛海旺履职不力的问题。

乱麻科村原会计薛海旺在负责村民养老保险申报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2018年1月和2020年6月两次为村民张某某上报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2021年9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在人员资格认证时发现张某某涉嫌利用双户口重复参保并领取养老金的问题。村支书范智勇对工作管理不到位,对下属监管不力,负有一定责任。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已对张某某多领取的养老金2247元进行追缴。

2022年3月24日,黄龙县纪委给予薛海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支书范智勇批评教育处理。

4.石堡镇八家梁村杜中组组长刘建银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1年12月,石堡镇人居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的环境卫生检查中发现八家梁村杜中组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下发了整治整改通知书;再次检查中八家梁村杜中组人居环境整治依然存在问题,未达到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标准,杜中组组长刘建银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不力,高新立身为杜中村支书,未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给石堡镇创建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2022年2月24日,石堡镇党委给予刘建银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高新立停职一月处理。

5.石堡镇红石崖社区十亩地村汕头组组长赵红艳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1年12月,石堡镇人居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的环境卫生检查中发现红石崖社区十亩地村汕头组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下发了整治整改通知书;再次检查中发现十亩地村汕头组人居环境整治依然存在问题,未达到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标准,汕头组组长赵红艳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不力,王向乾身为十亩地村支书,未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给石堡镇创建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2022年3月23日,石堡镇党委给予赵红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向乾停职一月处理。

6.崾乡崾村监委会主任贾金金长期不在岗的问题。

贾金金自2021年4月担任崾崄村监委会主任一职以来,长期不在岗,不列席村支部、村委会召开的工作会议,对村级工作均未履行监督职责。2022年3月14日村上疫情防控重点工作中安排其对外来人口排查、红白喜事报备事项的跟进监督,贾金金均未落实,给疫情防控造成安全隐患,在群众中造成了负面影响。

2022年3月25日,崾崄乡党委给予贾金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6起典型案件暴露出部分基层党员党性意识弱化、政治觉悟不高、工作作风漂浮,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的问题仍然存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值得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执纪监督,严查“不为”之事、细问“不为”之责、狠刹“不为”之风,对工作缺位、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为从严从实落实各项部署要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