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七起乱占耕地典型案件。现将该七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石堡镇木耳坪村原村干部田炳财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
2013年,时任石堡镇木耳坪村村干部田炳财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木耳坪村口私自搭建彩钢房,占地面积20平方米,作为自家看护房。2022年2月22日,县自然资源局对田炳财违法占用耕地建看护房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2022年2月28日,黄龙县纪委给予田炳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三岔镇政府退休干部陈宏超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
2014年1月,陈宏超从红石崖社区木耳坪村承包158亩荒地种植核桃树,2015年陈宏超无偿让村民戴某种植,戴某经陈宏超同意后,私自在耕地上搭建面积为29平方米的彩钢房用于存放农具。2022年2月22日,县自然资源局对陈宏超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2022年2月28日,黄龙县纪委给予陈宏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三岔镇孟家山村副主任陈继军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
2016年,时任三岔镇孟家山村副支书陈继军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自家鱼池旁私自建设三间占地面积80平方米的彩钢房用于鱼池看护,2022年2月22日,县自然资源局对陈继军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2022年2月28日,黄龙县纪委给予陈继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崾崄乡白城桥村村民齐文学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
2020年6月,齐文学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自家苹果园私自搭建三间占地面积80平方米的彩钢房用于果园看护。2022年2月22日,县自然资源局对齐文学违法占用耕地建看护房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2022年2月28日,黄龙县纪委给予齐文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白马滩镇白马滩村原主任王鹏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
2017年1月,王鹏在无用地手续、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占用耕地开设石料场,2022年2月22日,县自然资源局对王鹏违法占用耕地建石料场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2022年2月28日,黄龙县纪委给予王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三岔镇梁家山村薛家卯组村民王亮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
2009年3月,王亮因结婚用房需求为由,向相关部门提出了宅基地申请,在2011年6月宅基地获批后,建设了3间偏房及围墙。2018年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王亮私自在门口的空地新建平房,超出原有住宅面积226.59平方米,2022年2月22日,县自然资源局对王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2022年3月18日,黄龙县纪委给予王亮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7.三岔镇李家庄村七家贤组组长朱道军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
2021年,朱道军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翻修位于三岔镇李家庄村的住宅时,超出原有住宅面积204.02平方米。2022年2月22日,县自然资源局对朱道军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2022年3月18日,黄龙县纪委给予朱道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耕地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是实现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大力保护,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以上7起典型案件暴露出部分基层党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仍然存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不触碰法律红线、不越纪律底线,时刻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各级纪检检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法乱占耕地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持续推动保护耕地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