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龙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因酒驾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加大了查处和通报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有部分党员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不顾自己与他人安全。现将黄龙县纪委近两个月查处的两起党员干部酒驾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黄龙县界头庙镇政府干部李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21年5月12日,李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对其作出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27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李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黄龙县崾崄乡伍姓村监委会主任汤志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21年7月12日,汤志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对其作出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19日,崾崄乡党委给予汤志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