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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两起党员干部违法典型案例

2021/06/28 来源:黄龙县纪委监委    

 

6月份,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起党员干部违法典型案件。现将该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干部李振长期故意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问题。

2019年5月,李振购买了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其后,李振长期故意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且公然驾驶无牌车出入其所在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李振曾于2015年10月就因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被黄龙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作出过行政处罚,但其因此汲取教训,依然经常在黄龙境内违规驾驶机动车辆。

2021年6月2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李振政务记过处分。

2、三岔镇长石头村党支部副书记孙德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2168日,孙德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对其作出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6月24日,三岔镇党委给予孙德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例有的干部知法违法,长期故意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有的党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饮酒后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顾自己与他人安全。广大党员干部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不触碰法律红线、不越纪律底线,时刻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