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两起党员干部违反群众纪律的典型案件。现将该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三岔镇长石头村李家塔村民小组组长胡亚平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2003年5月至今,胡亚平在任长石头村李家塔组村民小组组长期间,账务收、支均未向群众公开、公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021年7月12日,三岔镇党委给予胡亚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黄龙县圪台乡长村村委会主任姚荣会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姚荣会自2018年任职以来长期不公开党务、村务工作。在发展党员、党员缴纳党费、村级财务支出、集体经济管理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务,均未按照规定向群众进行公开、公示,导致群众对村级管理工作意见较大。
2021年7月8日,圪台乡党委给予姚荣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