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五起党员干部违法典型案件。现将该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圪台乡圪台村党支部党员梁延军违法猎杀、售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问题。
2018年1月至12月,梁延军先后非法捕杀3只原麝、2只野猪、1只狍子、2只野兔,并将野生动物非法出售。2021年1月29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决梁延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9000元。
2021年3月18日,黄龙县纪委给予梁延军同志开除党籍处分。
2、黄龙县界头庙镇相里村党支部原副书记任守富打麻将赌博的问题。
2020年1月31日,界头庙镇派出所民警在范家卓子村街道巡逻时,发现任守富在范家卓子丁宏民商店内打麻将赌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被界头庙镇派出所给予300元行政处罚。
2021年3月21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任守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黄龙县瓦子街镇瓦子街村党支部党员朱文东违规上坟烧纸的问题。
2021年2月10日,瓦子街镇、村两级严格要求文明祭祀,不允许在林区上坟烧纸。瓦子街村党支部党员朱文东违规野外用火,私自在瓦子街村上坟烧纸,造成安全隐患。违反《延安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第三条和《黄龙县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2021年3月19日,瓦子街镇党委给予朱文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黄龙县石堡镇吉家河村党员刘月忠拒不执行法律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问题。
2019年8月1日刘月忠因欠款被当事人起诉至黄龙县人民法院,2019年8月21日黄龙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刘月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6月23日被黄龙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1年3月10日,石堡镇党委给予刘月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黄龙县三岔镇长石头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孙德龙白条入账的问题。
三岔镇长石头行政村原村委会主任孙德龙作为行政村财务负责人,对大额资金支出白条入账把关不严、未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在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期间,共有4笔支出均为白条入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2021年3月18日,黄龙县纪委给予孙德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长石头行政村党支部书记高振远诫勉谈话处理。
从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仍有少数农村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啃食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务必要以通报案例为戒,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