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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020/12/24 来源:黄龙县纪委监委    

近期,黄龙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两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的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1、三岔镇三岔镇长石头村严家畔组组长杨栋林在村级账务中报销烟酒的问题。

三岔镇长石头村严家畔组组长杨栋林于2015年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和白条入账。2020年12月8日,三岔镇纪委给予杨栋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黄龙县石堡镇八家梁村村民小组长李照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的问题。

石堡镇八家梁村八家梁组村民小组长李照峰,对于近期八家梁村两委安排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只口头答应,不落实行动,造成八家梁组环境卫生在卫生评比中排名靠后。2020年12月18日,石堡镇纪委给予李照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两起典型案例中,都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细做实监督工作,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作、官僚主义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开展“靶向治疗”,进行综合施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