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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通报曝光三起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2021/03/23 来源:黄龙县纪委    

近期,黄龙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三起党员干部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件。现将该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白马滩镇柏峪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常龙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2019年春季,柏峪社区服务中心辖区的柏峪村、乱麻科村种植的核桃和花椒遭受冻灾,村民向柏峪社区申请临时救济资金。柏峪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常龙按照救济申请,核定每个行政村发放临时救济款3万元,共计6万元。 2019年7月造表汇总,常龙签字“核发”。村民因迟迟未收到临时性救济款,去白马滩镇政府上访反映后,2020年3月份将临时救济资金6万元以现金形式发放至受灾村民。

2021年1月20日,黄龙县纪委给予常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黄龙县白马滩镇神玉行政村副支书王俊伟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2008年,王俊伟在担任神玉村尧头组村民小组长期间,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私自把村里十余棵核桃树经口头协议承包给本村村民王俊斌;1992年4月至2019年9月王俊伟先后担任尧头组村民小组长、会计和神玉村村主任,期间均未按照规定公示村账务,侵犯群众知情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021年3月18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王俊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神玉村支部书记薛增文提醒谈话处理。

3、黄龙县崾崄乡经济综合服务站干部袁涛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02年3月,崾崄乡政府安排经济综合服务站干部袁涛在崾崄乡畜牧站院子办公并居住。2020年8月袁涛私自将畜牧站的两间办公用房按照每月每间300元的价格出租给陕北工队,租用15天,工队付给袁涛300元,袁涛将300元用于垫缴畜牧站电费。

2021年3月18日,崾崄乡政府给予袁涛政务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遵规守纪,增强宗旨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精准发力,对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处、严执法、严问责,推动全县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