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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监委对九起违法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020/12/24 来源:黄龙县纪委监委    

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九起党员干部违法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1、黄龙县交通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职工高鹏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20年10月21日20时40分许,高鹏在黄龙县锦园路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9日,黄龙县监委给予高鹏政务记过处分。

2、黄龙县界头庙镇界头庙村村民王国振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20年4月10日12时45分,王国振在242国道1103公里300米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以750元罚款。2020年11月6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王国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黄龙县白马滩镇神玉村村民全晓博打架斗殴的问题。

2019年9月8日,全晓博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黄龙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6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全晓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黄龙县界头庙镇红罗圈村村民刘跑放打架斗殴的问题。

2019年9月29日下午17时20分,界头庙镇红罗圈村月心塔村村民刘跑放与同村村民牛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之后不能克制情绪,导致发生厮打行为,被黄龙县公安局处以罚款200元。2020年12月18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刘跑放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黄龙县三岔镇四条梁行政村锁子头村村民安建强赌博的问题。

2020年2月5日20时,安建强以打麻将形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2020年12月14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安建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黄龙县三岔镇梁家山村村民吴双成违规销售修改标签内容肥料的问题。

2020年3月6日,黄龙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在检查中发现梁家山村吴双成违规销售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3月16日,黄龙县农业农村局对吴双成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00元。2020年12月8日,三岔镇党委给予吴双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7、黄龙县崾崄乡马蹄掌村村民张万文违规销售未取得登记证号肥料的问题。

2020年4月2日,黄龙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检查时发现,张万文涉嫌销售未取得登记证号的肥料。黄龙县农业农村局给予张万文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5日,崾崄乡党委给予张万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黄龙县石堡镇红石崖社区红石崖行政村副支书曹建明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

2019年,红石崖行政村在危房危窑改造项目中,伪造征地协议,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危房危窑改造款项,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20年12月9日,石堡镇党委给予曹建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9、黄龙县界头庙镇高粱村海拔沟组长袁开玉白条入账、坐支村集体资金的问题。

2018年12至2020年1月,袁开玉坐收坐支村民集体土地承包款、使用现金支付群众劳务费、用车费等共计3193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8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袁开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9起典型案件反映出部分党员、公职人员还存在纪律松弛、作风散漫、法治观念淡薄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纪法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挺纪在前、纪法贯通,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对党员、公职人员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彰显“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持续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