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严肃查处了十起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1、黄龙县石堡镇吉家河行政村李焕成滥伐林木的问题。
2018年12月10日,李焕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界头庙镇艾曲河村河道滥伐杨树87棵。被黄龙县森林公安局责令补种滥伐树木5倍的数量435株,并处木材价值2倍的罚款46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0日,石堡镇党委给予李焕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黄龙县黄龙县圪台乡杜岭村刘明龙违规开垦林地的问题。
2019年12月,刘明龙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雇佣铲车在圪台乡砖庙梁村芦草窑擅自开垦林地0.3314公顷,折合5亩,共计3314平方米。被黄龙县森林公安局处以6628元的罚款,限期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0日,圪台乡党委给予刘明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黄龙县界头庙镇景家塬行政村茹关成乱占林地的问题。
2020年5月,茹关成在界头庙镇景家塬行政村乱占林地,被黄龙县自然资源局处以罚款3000元,限期恢复植被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5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茹关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黄龙县白马滩镇神玉行政村咀儿组王金法私自盗伐国有林木的问题。
2019年5月22日,王金法在没有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采伐国有栎类1株,截成原木12节,卖给他人,获利104元,涉案林木价值177元。被黄龙县自然资源局责令补种树木10株,没收盗伐林木变卖所得104元,处以罚款531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6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王金法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黄龙县圪台乡圪台行政村南俭村村民小组常少虎违规野外用火的问题。
2020年11月15日(农历十月一日寒衣节),常少虎违规野外用火,私自在南俭组上坟烧纸,造成安全隐患,被防火巡查员发现并制止。2020年12月14日,圪台乡党委给予常少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黄龙县圪台乡马场行政村会计张平子违规野外用火的问题。
2020年11月15日(农历十月一日寒衣节),圪台乡马场村苜渠组党员张平子违规野外用火,私自在南俭组上坟烧纸,造成安全隐患,被防火巡查员发现并制止。2020年12月14日,圪台乡党委给予张平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7、黄龙县白马滩村白东组陈俊龙违规野外用火的问题。
2020年11月27日,陈俊龙在自己家对面的地里收拾杂草时违规野外用火。被黄龙县自然资源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5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陈俊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黄龙县白马滩镇和西坡村监委会主任朱贵怀违规放牧的问题。
2020年11月26日,朱贵怀在河西坡行政村河北组违规放牧,被黄龙县自然资源局处以14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6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朱贵怀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9、黄龙县石堡镇红石崖社区十亩地村吴根正违规放牧的问题。
2020年11月16日,吴根正在十亩地村幼林地散养羊群17只。被范家卓子国有生态林场检查发现并限期整改。2020年12月18日,石堡镇镇党委给予吴根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0、黄龙县黄龙县石堡镇八家梁村孟益鹏非法出售野猪肉的问题。
孟益鹏于2018年9月份,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出售野猪肉4块110斤,黄龙县自然资源局对孟益鹏处以没收野猪肉4块(壹佰壹拾斤),罚款132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0日,石堡镇党委给予孟益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要受到惩罚的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各相关职能、监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履职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打好青山、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真真正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