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严肃查处了六起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件。现将该六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界头庙镇小峪行政村下高家塬组原组长冯广明违规套取粮食直补资金用于村集体经费开支的问题。
2009年5月至2017年5月,冯广明在担任界头庙镇小峪行政村下高家塬组组长期间,将下高家塬组集体机动地37.9亩申报在其本人名下,套取粮食直补资金7632元,用于村集体经费开支。2020年11月4日,黄龙县纪委给予冯广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界头庙镇小峪行政村坪胡组原组长袁文彦违规套取粮食直补资金用于村集体经费开支的问题。
2012年5月至2015年5月,袁文彦在担任黄龙县界头庙镇小峪行政村坪胡组组长期间,私自在其个人名下虚报机动地95亩,套取粮食直补资金17127元,用于村集体经费开支。2020年11月4日,黄龙县纪委给予袁文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界头庙镇人民政府干部齐林龙在负责范家卓子敬老院工作期间白条入账的问题。
2018年至2019年齐林龙在负责范家卓子敬老院工作期间,履职不力,对账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白条入账,出现白条入账10笔,合计126210元。2020年11月4日,黄龙县监委给予齐林龙政务警告处分。
4、三岔镇李家庄行政村原会计朱其华不按审批程序报销票据,违规坐支集体资金的问题。
2017年至2018年朱其华在三岔镇李家庄村担任会计期间,将两笔共计4900元费用没有村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列支入账;2019年,朱其华已不再担任李家庄村委会会计,但未及时移交手续,且在没有村委会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情况下,用库存现金给李家庄幸福互助院购买被褥、床单、窗帘费用980元,并将该笔费用白条入账。2020年11月4日,黄龙县纪委给予朱其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石堡镇红石崖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春生侵占群众利益的问题。
2013年7月,赵春生将2012年5月石堡镇政府给红石崖社区红石崖村低收入户刘某新建用于安全居住的彩钢房拆除并移放到自家院内供自己使用。2020年11月23日,石堡镇党委给予赵春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石堡镇梁家河村原会计贾晓宏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和远程教育管理费的问题。
2018年2月6日,在报销梁家河村报销电话费及宽带费中,贾晓宏报销个人手机话费100元;2018年2月1日,贾晓宏在明知不能使用白条入账的情况下,使用白条给自己违规报销了2017年远程教育管理费。2020年11月23日,石堡镇党委给予贾晓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遵规守纪,增强宗旨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精准发力,对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处、严执法、严问责,推动全县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