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和明察暗访。检查组在10月28日至29日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共发现并反馈我县问题线索7条,按照管理权限,县纪委监委对反馈问题进行分办核实,现将核实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2020年9月28日检查发现界头庙镇派出所牌照为陕J1330警的制式警车后备箱内存放刘伶醉牌酒箱一个、包装袋3个、刘伶醉牌白酒1瓶。2020年11月11日,黄龙县纪委监委给予界头庙镇派出所所长王胜利提醒谈话处理。
2.2020年8月15日黄龙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周丽英为儿子操办结婚宴,在操办婚宴事宜前向县委组织部进行申报,但未在规定时限内(事后10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办理情况,没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有关纪律规定。2020年10月28日,黄龙县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3.2020年7月29日黄龙县瓦子街镇公共事业服务站原站长袁志强为儿子操办婚宴,在操办婚宴事宜前向县委组织部进行申报,但事后未向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办理情况,没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有关纪律规定。2020年10月28日,黄龙县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4.2020年9月23日至9月30日,黄龙县核桃产业开发中心干部王茹茹因病电话请假,但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20年10月29日,黄龙县纪委监委给予王茹茹提醒谈话处理。
5.2020年9月28日下午,黄龙县自然资源局石堡国土所干部李建强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电脑上观看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违反了工作纪律。2020年11月2日,黄龙县纪委监委对李建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6.2020年9月28日下午,黄龙县移民办副主任吴业亮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电脑上下象棋,违反了工作纪律。2020年10月28日,黄龙县纪委监委对吴业亮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7.2019年12月5日,黄龙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强敏等赴上海出差,报销差旅费3790元,未填写出差报销单,未附相关出差文件;2019年9月11日,报销“爱心超市”补充的物资(水杯10个)499元,入账时未附相关底单和文件。2020年10月28日,黄龙县纪委监委责令强敏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县行政审批局会计薛宁提醒谈话处理。
以上问题,既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表现,也有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看似虽小,但在一定程度上对部门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个别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管理浮于表面、制度规范流于形式。二是少数干部自由散漫、律己不严,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戒惧,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规矩立起来,把制度用起来,把干部管起来,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立足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日常监督和节点监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保持监督问责高压态势。
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对工作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