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一起党员违法行为案件,现将该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三岔镇长石头行政村党员查灵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问题。2020年8月11日18时30分,查灵坤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查获并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15日,黄龙县纪委给予查灵坤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该起典型案件反映出部分基层党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强。各级党组织要从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党员群众牢固树立法律和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做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保护别人的同时也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