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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治理

农民安居工程暖人心

2008/12/03 来源:    

     
                                              作者          牛建武
 
      黄龙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山清水秀与民贫县穷对比明显,生态强县与经济弱县反差强烈,具有经济总量小,人口数量少,财政收入低的特点,全县面积2752平方公里,辖3镇7乡,87个村委会和两个社区,总人口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6万人。在农村由于一部分人没有长期安居的打算,多年来一直居住在土窑洞和茅草屋中,每年一到汛期,相当一部分居住条件差的困难群众就会因房窑渗漏使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在市县领导的关心重视下,2008年市上下达我县的农民安居工程任务是解决200名农村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为此,黄龙县委、县政府把曾经因危房而发生事故的石堡镇安善村、崾先乡红土湾村和范家卓子乡榆钱河村作为重点村,首期解决安居工程。分别确定为石堡镇安善村49户80人,需建设房屋138间(孔);崾先红土湾村15户60人,建设房屋39间(孔);范家卓子乡榆钱河村46户125人,建设房屋91间(孔)。共需建设房屋268间。
      方案确定后,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县乡相关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学习省市关于实施农民安居工程的文件,安排部署工程的各项事宜。为了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县上将农民安居工程建设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成立了农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各乡镇也把农民安居工程建设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积极配合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减轻群众负担,为工程建设提供方便。国土部门在土地调整,宅基地审批方面给予了方便和优惠;建设规划部门免费提供新村规划、房屋设计服务;林业部门优先审批工程用材等。
        作为贫困县,要实施好农民安居工程,单凭上级下拨的农民安居工程资金,远远不够。为了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我们狠抓了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工作,坚持将农民安居工程与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对象“解三难”等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实行资金捆绑使用,有效的帮助了自身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群众进行了危房改造和新居建造,确保今年任务的完成。在具体的操作中,我们还将建房户分为三类,一类是能拿出三分之二建设资金的,结合移民搬迁,将其列入移民搬迁总体规划,除农民安居工程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移民搬迁资金解决;对能拿出三分之一建设资金的,结合移民搬迁的办法,并采取政府救济一点、政策优惠一点、集体出一点、银行贷一点、亲邻帮一点、联系单位送一点的办法予以解决;对确无资金建房的,在通过敬老院解决一部分后,其余由政府投资解决。各乡镇在筹资中,也均能克服等待、依赖、观望的思想,坚持“群众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的原则,积极协助建房户筹措资金。
       在具体的工程中,坚持安全适用原则,科学规划选址。结合以往灾后重建经验,为了确保农民安居工程经久耐用、适宜人居,我们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会同农发、城建等部门,严格按照“三避三高”要求抓规划设计,确保为困难群众建设的房屋避风、避潮、避危险,远离河道,高质量、高要求。在工程实施前期,采取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选择安置方式,不贪大求全,不加重群众负担,只要求安全舒适,因地制宜的确定建房办法,确保建设工程既符合群众实际,又能稳步推进。如石堡镇,根据各村的情况和广泛征求建房群众意见,对群众居住集中、人口多、经济状况好一点的安善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模式,在建房的同时,着重解决脏乱差现象,并对所有巷道进行硬化、绿化、亮化,使其建成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优雅舒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对群众居住分散的安义、龙尾湾、洛窑科三个村组,采取由本人按自己的模式自行建房,建成后,由各级组织验收;对特别分散的困难户,由村上统一规划宅基地建成大宅院,按需健全住房。为了确保工程进度,我们对实施乡镇的工程完工时间都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多次组织人力按工程安排的进度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目前,崾先红土湾村的39间(孔)房屋全部建成,石堡镇138间房屋和范家卓子的125人91间正在建设。在今年的农民安居工程中,全县共筹资324.94万元,其中省级下拨48万元,市级下拨30万元,建房户自筹222.83万元。同时完善了各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