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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

黄龙县纪委监委:金库虽小危害大

2020/11/11 来源:黄龙县纪委监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小金库”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但是,从黄龙县纪委监委近两年查处的案件来看,仍有少部分人不收敛、不收手,对“小金库”念念不忘。

比如,某国有企业负责人,将收取的280000元会员卡费用和3170元住房收入未入账,存入个人账户,用于单位一些日常支出和不合理开支;某事业单位负责人,虚列开支套取资金14600元,用于单位某些不合理开支;某基层站所负责人,收取服务对象罚款8000元未入账,用于单位某些不合理开支。

“小金库”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思想认识不足是直接动因,单位和个人利益驱动是内在动因。随着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执行到位,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个别单位领导觉得手脚完全被捆死,就千方百计地研究如何处理一些不合规的支出费用?由于对财经法规制度不熟悉、不了解,纪法意识淡薄,就认为设置“小金库” 是一个好办法,留一点“活钱”,为不合规支出找一条“渠道”,搞一点变通无关紧要,并且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小金库”比较隐蔽,一般不会被查出。

何为“小金库”?通俗地讲,就是为满足一己私欲,打着为公的旗号,将本应列入集体账目而未列入的各类专项资金、集体收入、财政拨款等,擅自存入违规私设的账户,从而避开制度的“关卡”,为不正当不合法的开支提供方便之门,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小金库”手段繁多,形式层出不穷,除了公款私存、账外设账是“小金库”,用无效发票、白条入账、虚拟冒领也是“小金库”,转移、截留、收入不入账等同样属于私设“小金库”行为。

“小金库”看似不大,危害不小,不仅容易助长浮华奢侈之风、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让集体利益受损流失、让群众心生怨气,还会滋生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典型就是镜子,案例就是警示。“小金库”无论多么隐蔽,公款无论存在何处、如何改头换面,其姓公的性质从来不会改变,瞒天过海、暗度陈仓势必会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换来的只能是一枚难以下咽的人生苦果。

治理“小金库”,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让党纪法规真正地入心入脑,执行制度不打折扣,恪守原则不越红线,严守纪律不踩地雷。同时,有关监督部门要紧盯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延伸监督触角、丰富监督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对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行为,加大惩治和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