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工作要求和省市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重点治理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底,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发放情况,涉及违纪违法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时间和对象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集中开展,之后转为常态。治理对象为全县涉及“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部门、代理银行及受益主体。
三、治理重点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村委会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8.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9.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10.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11.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1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13.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14.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套取骗保、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15.“一卡通”管理中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