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军
今年以来,界头庙镇纪委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精准发力、持续发力,为促进镇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原则。动辄则咎,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让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二是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是关键。良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就是发挥“治未病”的作用。干部的“破纪”必有苗头,也许是一顿饭,也许是一包烟,再小的问题也是事。2016年10月,界头庙镇纪委制定出台了《界头庙镇问责管理办法》,明确谈话提醒教育的适用对象、方式等,镇纪委承诺将履行监督责任“敢出手”,同时规定,主谈人视情对被谈话对象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其思想及工作状态。截止目前,全镇共约谈党员干部6人,谈话提醒1人,诫勉谈话1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为新常态。
三是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是目标。当前,必须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从整体上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界头庙镇纪委在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同时,结合基层实际,绝不放松后三种形态尤其是第二种形态的查处,面对问题线索,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截至目前,界头庙镇纪委共立案3件,党政纪处分3人,其中轻处分2人、重处分1人,有力地将从严治党“四种形态”落到了实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