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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黄龙法院坚持“五落实五倒逼”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5/08/14 来源:    

                         郭守全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黄龙法院采取“五落实五倒逼”,有效促进法院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落实立案登记制,倒逼立案工作规范。严格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不符合形式条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二是落实庭审评查制,倒逼庭审活动规范。由审管办、审监庭会同各业务部门,组成庭审评查小组,对各业务庭的庭审活动开展滚动评查,对庭审活动中法官的着装、仪态、言行举止、庭审驾驭进行全面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严肃进行内部治理,有效规范庭审活动。
   三是落实执法记录制,倒逼执行行为规范。为执行法官和法警配备执法记录仪,要求在执行工作中必须全程摄录,安全备份。凭借记录影像,可清晰全面地掌握执行现场真实情况,确保执行法官文明执法,规范公正。
   四是落实常态巡查制,倒逼纪律作风规范。制定《黄龙法院院级领导值周安排表》,实行院级领导带班周值班制,每周均由一名院领导带领一名法警对全院安保进行巡查。监察室不定期、不定时地对干警在岗情况、工作情况、会议情况、开庭情况进行督查,严肃治理纪律松散现象,纠正制止工作中存在的不良问题,促进干警纪律作风规范。
   五是落实文书公开制,倒逼文书制作规范。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规定所有依法应当公开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裁判文书均应于生效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黄龙法院网等平台予以公布。通过新闻宣传、政务网站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告知该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将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促使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更加严谨认真、仔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