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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以“督”促“改”规范司法作风

2025/02/26 来源:    

为切实规范庭审和诉讼服务行为,黄龙法院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增强干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督”促“改”转变司法作风,促进审判工作质效提升。

一是加强文件学习,对标找差抓转变。定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近期智能审务督察问题通报》等文件,对《通报》中的庭审不规范、窗口不规范等重点内容进行分析解读,对标要求,就我院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对照查摆、明确改进方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提升干警庭审实务能力和窗口服务能力。

二是全面开展督查,提升规范化水平。建立政治部、监察室牵头、各庭室参与的审务督察工作机制,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奔现场的督察方式,围绕人员在岗、着装规范、文明接待、庭审规范等方面进行现场督察。整合发挥“线上”督察与“线下”督察合力,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努力实现审务督察工作效果最大化。

三是深化结果运用,促进整改长效化。工作中坚持查纠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相结合,将每期督察情况形成审务督察通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见人见事予以通报批评,责令进行整改,今年已发布督查通报3期。同时,深化结果运用,不断细化督察内容,将督察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依据,提升干警对督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从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加强内部管理转变,以督察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下一步,黄龙法院将不断规范审务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以庭审规范化打造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