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为党员干部注入“清醒剂”,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强化政治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有针对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作风建设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严格执行“两记录、一报告”制度,组织全院干警签订《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承诺书》,要求全院干警贯彻落实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确保公正司法。
强化组织建设,实干实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要求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一是主动服务企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先后2次开展“护航民营经济 优化营商环境”黄龙检察进企业专项活动,实地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倾听企业对检察机关司法需求,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坚持合法经营、绿色发展、引导企业实现保环境、促效率更高质量发展。二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先后对我县煤矿、燃气、旅游等企业进行集中走访,对企业在环保、用地、安全生产等方面涉及的违规问题进行排查,共摸排线索4件,在对涉案企业充分释法说理后,已对3件案件线索进行立案调查。
强化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部室主任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党组成员与分管部室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领导干部之间要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如实按时上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统计表情况”,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