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方便服务群众,黄龙县人口计生局出台“十项规定”,努力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树立人口计生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一是依法办证。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证件有:《生殖健康服务证》、《二胎准生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除此之外,不得要求群众办理其他人口和计划生育证件。
二是全面公开。对于群众办理各种证件的审批机构、办事程序、依据、办理时限及所需材料,均在各级人口计生网站及服务机构醒目位置公开。同时印发资料,为群众上门入户宣传。
三是方便群众。夫妻双方户籍不在一地且按规定可以在任意一方办理的,以群众方便办理地为主。对本县因人户分离或者长期离开户籍所在地,无法掌握婚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当事人,户籍所在地要主动管理、主动服务,通过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现居住地通过网络、信函、电话等进行沟通协作,调查核实当事人情况。
四是首问负责、书面告知。对群众首次提出办理相关证明的,首接单位和首接工作人员要做好登记,负责到底。有关材料需要异地提供且本人确有困难无法联系的,首接者要负责联系沟通。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办证程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和办证流程,留下联系电话,跟进服务。
五是限时办结。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材料不全经一次性告知材料补齐后,也要即时办理。对不符合规定不予办理的,要及时书面告知理由。
六是特事特办。对事实情况清楚而有关材料确实难以提供的,只要当事人做出诚信承诺,也予即时办理。
七是上门服务。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计生服务机构要主动上门办理,为群众提供方便。
八是代为办理。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回到户籍地办理的,允许其户籍地亲属持相关证件代为办理。
九是免费办理。各种证件一律免费办理。严禁搭车收费和增设其他附加条件。
十是强化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并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通过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计生便民服务意见举报箱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