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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十项规定” 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2013/07/01 来源:    

王琦  王波
    黄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结合本部门执法、监管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实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制定出台了“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一是要求干部职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二是热情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办事,增强办事能力。三是深入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精简会议数量,提高会议实效。五是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字数、篇幅。六是规范公务接待、财务报账等制度,严防不廉洁现象的发生。七是严格行政许可事项,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八是遵守职业道德,弘扬清风正气,塑造行业形象。九是规范文明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制。十是落实信访制度,坚持首问负责制,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十项规定”出台以后,该局干部职工都能严格遵守,效果明显。一是干部作风得到转变,增强了服务群众的意识;二是遵纪守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务实高效,加快了服务型、责任型机关建设;四是依法行政,执法监管中未发生吃、拿、卡、要的现象;五是优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六是坚持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增强了办事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