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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三岔乡:“五条禁令”确保干部清廉过“双节”

2013/05/29 来源:    

        元旦春节期间,黄龙县三岔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发布“五条禁令”,不断增强乡镇领导干部的勤俭、廉洁、为民意识,在全乡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
   “五条禁令”即:严禁干部在节日期间收受村、站所赠送的礼金、礼物及有价证券,各村各单位不得向领导和干部赠送有价证券、消费卡、礼金;严禁各级干部在节日期间向群众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严禁各村各单位在节日期间用公款宴请乡党政领导及机关站所干部或各村各单位之间相互用公款宴请;严禁各级干部在节日期间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各村各单位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