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杨家岭七大旧址、窑洞对旧址、梁家河的参观学习,感受颇多,特别是毛泽东主席和黄炎培关于“跳出历史兴衰周期律”对话,给我更多的启示:当下在推进民主化进程的同时,作为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思考。
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受约束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用好权是跳出兴衰周期律关键,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也不例外。接受监督是确保纪检监察权力正确行使的可靠保证,接受监督,才不会人亡政息,因此,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的观念,学会和适应在监督之下履职尽责。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党内监督,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监督,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上级监督。向中纪委那样,“开门反腐”,进一步拓宽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的渠道,通过开放日、百姓问政等形式,接受群众“把脉问诊”。公布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工作流程、群众关注热点问题,打造阳光纪检。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快查快办舆论曝光的违规违纪问题,善于与群众打交道,在虚心听取意见的同时,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让监督者置于阳光监督之下,从而促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彰显党纪国法的刚性。
强化内部监督。筑牢思想教育“防线”,坚持正面信念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规矩的“红线”,增强纪检干部的自律意识,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慎欲。完善内部监督,扎紧制度“笼子”。实现决策、调查、处分、监督相互分离,围绕信访举报处置、案件线索取舍、案件检查、定性量纪等权力事项,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发挥干部室监督作用,严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净化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发挥案管、审理作用,强化对办案程序、实体等方面的监督;完善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回避等制度,让制度“笼子”越织越密。强化惩处问责力度,对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的人必须依照法律,严格惩处,坚决维护纪检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