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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调研

强化措施 注重结合 强力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

2008/10/27 来源:    

作者      李晓民
 
     近年来,我县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借鉴先行试点县的一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强力推进,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实施警示训诫125人,其中警示提醒111人,诫勉督导4人,责令纠错10人。警示训诫防线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坚持“四个”到位,狠抓工作落实。
    1、组织领导到位。省、市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会议后,县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研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监察、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警示训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应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也迅速成立了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使此项工作有组织领导、有安排部署、有专人落实。在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学习宣传到位。在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中,我们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对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一是充分发挥大宣教的作用,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等单位组成宣讲团深入各乡镇、部门、农村宣讲35场次,受教育党员8000余人。二是将其列入党校的教学计划,纳入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使600余名科级干部接受了培训。三是在全县1500余名机关党员中进行了知识测试。四是利用电视、简报、专栏广泛宣传警示训诫有关知识和工作动态。五是纪委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形成了《建立预警机制,着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构筑三道防线,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10余篇调研文章。六是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办专栏、板报,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市、县有关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讲话和文件。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使全县党员干部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3、工作措施到位。一是健全制度,细化工作。研究制定了《黄龙县构建警示训诫工作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文件,建立了《黄龙县警示训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8项制度,制作了《黄龙县警示训诫工作流程图》,为全面构建警示训诫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财政、审计、政法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收集线索,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形成了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合力。三是严格考核,整体推进。我们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对各乡镇、部门的构建警示训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各通报一次考核情况,对工作扎实,善于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县予以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领导,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有效地提高了全县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4、业务指导到位。为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们坚持抓业务指导不放松。一是制定下发了《黄龙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细则》,对实施警示训诫防线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程序性要求。二是建立了联系点制度,县纪委常委、室主任在基层建立联系点24个,定期深入到各自联系乡镇和部门,进行现场指导,规范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采取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开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乡镇和部门开展警示训诫工作的业务培训、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近年来,共深入基层调研、检查150余次,及时、全面的指导了警示训诫工作。四是县纪委统一制发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流程图》,确保了警示训诫工作严格按程序运作。
      二、严把三道关口,规范工作程序。
为了提高警示训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注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严把警示训诫对象确定关。我们坚持从信访初核、案件查办、执法监察、专项检查、行风评议、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发现线索,属警示提醒的,由各单位或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实施。属诫勉督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委或乡镇、部门研究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实施;属责令纠错的,其初核材料均要报县纪委审核后,才能实施。既防止了警示训诫的泛化,又避免了以警示训诫代替纪律处分的倾向。
      二是严把警示训诫谈话关。我们要求警示训诫谈话由党政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主持,两人以上参加,对已审定的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象下发谈话通知书,明确谈话地点、谈话时间和谈话方式,认真拟定谈话提纲,向警示训诫对象指明问题,讲清危害,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期限,并做好谈话记录。
三是严把整改关。对训诫对象实施谈话后,我们要求警示提醒对象定期汇报情况。诫勉督导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承诺书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令纠错对象尽快落实帮教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同时,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回访,定期了解警示训诫对象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动态。如:2006年初,县文管所负责人丁某因争取资金将单位的房产证借给他人作抵押贷款,经调查核实后,县纪委对其进行了责令纠错,并确定了两个月的整改时限,落实了主管局领导跟踪帮教的责任。通过跟踪监督,该同志纠正错误及时,取得效果明显,经本人申请、组织研究,提前结束了整改时限。
      三、注重三个结合,确保取得实效。
      1、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我们把构建警训诫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之中,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了工作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坚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主抓、纪委协调的原则,把实施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主体明确为各级各部门党政组织,同时明确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和“五个一”的要求,积极开展警示训诫工作,在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相结合。我们坚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融入到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之中,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执法监察、专项治理、责任制考核等渠道发现和筛选警示训诫对象,并充分运用警示训诫手段,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如三岔乡两名主要领导因计划生育工作抓得不实,导致一行政村出现计划外怀孕现象,使该乡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查中受到影响,县纪委及时对他们进行了责令纠错,一方面为全乡干部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使他们从中吸取了教训,并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使该乡的计划生育工作很快走在了全县的前列。我们近年来警示训诫的56名干部中,有27名都是通过这些渠道确定的。既教育、保护和挽救了一批犯有轻微错误的党员干部,又有力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
      3、与建立惩防体系相结合。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三种手段,努力通过关口前移、突出预防,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在警示训诫对象的确定方面,注重从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手,适时采用警示训诫的手段,使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实施警示训诫当中,不是对犯了错误的同志一训了之,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他们制定整改措施,创造条件让他们改正错误,特别是对那些在干事创业中的轻微违纪,适时给予警示训诫,使他们悬崖勒马,及时改正错误,也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怀、爱护和保护。同时,把警示训诫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真正起到“训诫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针对在警示训诫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从堵塞漏洞入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如在实施警示训诫过程中,针对部分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制止奢侈浪费制度》,针对退耕还林中出现的问题,出台了退耕还林(草)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并认真开展退耕还林督查,今年以来,共督查乡镇部门30个,对8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及时纠正了退耕还林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都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总之,我县通过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有效实施,及时提醒了一部分干部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了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督导帮助了一部分犯了错误的同志及时改正错误,体现了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的执纪理念,赢得了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完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把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