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理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必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必须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必须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为纪检监察工作指明努力方向。通过学习,我们认为要使反腐倡廉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就必须根据新情况,采取新举措,解决新问题,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提高监督能力提出如下建议:
一、目前纪检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自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纲要》实施以来,应该说各级纪委在教育、制度、监督方面是付出了一定努力,并收到了一定成效的。但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目前反腐败所取得的成效与腐败多发高发的势头相比,与人民的实际期望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相当一些干部很少能主动自觉接受教育,其教育的感化、警示、预防作用很难发挥。二是在重点工作和关键事项上,许多制度形同虚设,有关监督难以到位,致使许多地方因执行政策走样而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时常发生,给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了严重隐患。如:目前盛行的所谓跑资金、跑项目,都是先通过送钱、送物来争取扶持,最后真正用于项目的资金却是瘳瘳无几。另外,再就是请客送礼由于难以正当理由报销,结果很多单位多是以其它单据在工程款和招待费中冲帐支出,而有关部门虽然对此心知肚明,却又难以查出个所以然来,长此下去,不知有多少资金就这样流入个人腰包。三是在案件查处上,由于地方保护严重,加之属地管理的束缚,同级纪委监督难,难监督,不少信件批转地方后,大都不了了之。尤其是在大要案问题上,查与不查、怎样查,往往都是地方领导说了算,其结果是除非领导同意,否则,基层纪委很难有所作为。
二、对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于以上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如果不能引起足够重视并切实加以改进,并与时俱进,拿出新的对策来,反腐败将很难取得实质性地突破和进展。对此:
建议一:在抓教育预防上,应对思想行为不端官员实行硬约束措施。
具体讲就是对无故不参加学习、不注意思想改造并已出现问题苗头、受到投诉理应诫勉谈话的官员,当地纪委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集中办学习班的办法,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封闭式学习,以督其端正思想认识,改变在教育上完全靠自觉,没有硬措施的现状。同时,在教育方式上,要克服简单说教,注意利用父对子,民对官的期盼,官员犯罪前后处境对比等,达到感化、警示目的。
建议二:将事关国计民生等重大专项工作列入纪委必查项目,实行超前预防,同步监控,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现象发生
目前,严重违背科学发展观,阻碍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多发而易发问题大都发生在以下几方面:如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财政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农村合作医疗、低保、二免一补、退耕还林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建筑市场招投标、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资产拍卖、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支出和违规进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若将以上重点工作列入纪委必查项目,一可确立纪委的监督和责任主体地位,有利于中纪委确定的“五个严肃查处”的落实。二可确保保证中央和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和其它重大专项工作的落实,防止地方因执行政策走样而损害群众利益。三通过必查可将反腐重心前移,有利于形成对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的高压态势,这对防止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上级重大决策上胡作非为,具有极强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凡列入必查必须实行每年一查并形成制度,以后可视情况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同时,还要制订相关责任追究措施,对因监督不力出现问题的也要对属地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此外,通过必查还有利于及早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完善相关配套制约措施,针对目前出现的有人在工程款和招待费支出上大做手脚的新动向,希望上级纪委应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于招待费支出要限定标准,每月必需集中公示,并经三个以上经办人签字才能报销。同时对于工程款支出必须经民主选举理财小组成员集体审核、签字才允许支出并公示,不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
建议三:在保持原有格局不变的情况下,可先将查案工作收归上级纪委统一行使,以整合办案力量、锻炼基层办案队伍,排除干扰阻力,突破一批大要案
具体讲,就是在短期内难以对纪委工作全面实行垂直管理的情况下,可先将案件查处工作收归上级纪委统一行使,采用省级纪委直接管理到县的模式,对凡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案件线索由省级纪委统一受理,统一调度基层办案力量,采取直查快办,一案一集中的形式,使互相对调跨地区办案成为一种常态(原办案人员隶属关系不变,工资补助原单位负责),确保反映领导案件线索都能得到有效查处。基层纪委则侧重做好其它常规工作。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动棋一子可活全盘,并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种纪委办案体制的创新对充分发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案上的统领作用,有效整合系统办案力量,锻炼基层办案队伍,排除各种阻力干扰,突破一批大要案具有立竿见影的作用。
建议四:纪检监察部门应通过抓队伍建设促工作开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职能作用,还必须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因为,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在党性觉悟和个人品德上应有更高的标准,而且还要在办案、写作等方面具备相应技能。纪检监察机关应对本系统中涌现出的办案能手、工作骨干,具有一定的组织选调任命权。只有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精干高效、充满活力,其所担负的各项职能才能更好地得以发挥。
以上是笔者针对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从创新角度提出的一些建设性意见,以其对破解基层纪委监督难、难监督,尤其在大要案上难以有所作为有所借鉴。文中难免有粗浅片面不当之处,敬请各级领导和同仁们批评指正。
(陈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