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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调研

廉政鉴定程序

2008/07/16 来源:    

以规范廉政鉴定程序为抓手
严把干部任用廉政关
中共黄龙县纪委书记     牛春拥
 
     干部廉政鉴定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职”的重大举措,今年以来,黄龙县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新举措,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的通力协作,在确定拟提拔任用干部名单后,严格按照程序对他们进行廉政鉴定,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职”,有效地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使廉政鉴定工作更加规范.
我们在深入调研、认真总结以往廉政鉴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出具廉政鉴定的规定》。明确廉政鉴定的对象为干部任用,评优树模,党代表、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等。廉政监察的内容是廉洁自律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情况,有无信访举报情况,年终廉政考评情况。廉政鉴定的程序为:一是廉政鉴定对象所在单位将廉政鉴定对象名单及事由提前两天函报县纪委;二是县纪委接到函报后,成立至少两人参加的廉政鉴定工作考察组;三是考察组要深入廉政鉴定对象所在部门及下属单位,通过座谈、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就本人的交际圈、娱乐圈、生活圈及工作中的表现、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执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情况、遵守廉政准则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看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四是考察组根据考察了解的实际情况,做出综合评价,由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出具廉政鉴定。同时,明确规定廉政鉴定对象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期内;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阶段;经考察组考察,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鉴定对象在交际圈、娱乐圈、生活圈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呼声大的;参加测评人数达不到应参会人数三分之二的;经测评,“不廉洁票”和“不好票”占参会人数三分之一及其以上的;实名举报或到县纪委直接口头反映的,群众意见大、有争议的这六种情形,都不予出具廉政鉴定。
在廉政鉴定规定实施过程中,黄龙县纪委按照要求,坚持做到凡廉政考察存在问题的,都不予出具廉政鉴定,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对鉴定对象的廉政情况作出评定。经过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按《规定》要求进行干部廉政鉴定,对于完善干部选用制度、强化干部监督、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规定》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对干部廉政情况的考核更加全面、深入,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如果在干部廉政考核上掉以轻心,敷衍了事,走过程,就难免会造成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为此,县纪委决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通过廉政鉴定的办法,对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考核。廉政鉴定规定的出台和实施,迅速在全县上下引起了广泛关注,社会反响比较大,大家认为,在干部提拔、重用前的关键时刻,对干部的廉洁从政、遵章守纪、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集中“会诊”和“透视”,有助于搞清干部“干净不干净”的问题,是对干部公示制度的深化和补充,为提高干部选用的准确度和社会公信度提供了更为可靠的制度保障。
     二是对干部监督的方法和渠道进行了新探索,切实提升了干部监督管理的层次和水平干部监督工作担负着为选人用人“把关”的重要职能,如何在防范干部腐败、监督干部作风的不懈斗争中争取主动、取得胜利,是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严峻课题。黄龙县纪委认为,只有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针对干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带病提拔”“带病提职”等突出问题,做到未雨绸缪,进行大胆探索,不断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创新干部监督方法,干部监督工作才能真正发挥对选人用人的“把关”职能。实施干部廉政监督制度,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管理职能进行有机整合,实现干部党风廉政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就在干部提拔任用前筑起了一道更为牢固的“廉政关”,使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干部选拔任用,从而有效地提升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是增强了干部考察的针对性,体现了考察手段的与时俱进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的过程中,其实也听取各方面对考察对象廉政方向的反映,也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但因为廉政情况仅仅为众多考察项目中的一项,往往受到时间、力量限制。在这方面,作为担负维护党的纪律、进行党内监督重任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更为专业、更权威,掌握的情况更全面,更深入。《规定》的实施,使得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方方面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科学的总体评价,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必要条件和前置程序,体现了干部考察专业化倾向。我们认为在提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考察的手段不应该一成不变,单调划一,而应该做到因事制宜,与时俱进。一些地方的群众有这样的误解,以为组织部门来考察,考察对象的提拔就是十不离八,甚至是十拿九稳了。因而,群众更愿意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此规定出台正是适应了群众的实际需要,以刚性的制度确保“防腐”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手段和形式进行了创新,促进了基层党员干部和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要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黄龙的宏伟目标,尤其需要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作为支撑。推行干部廉政鉴定制度,对干部实行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廉政督查,促使干部更加注重党性修养、品格磨炼和作风锤炼,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清白做人、干净为官,是加强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手段。廉政鉴定规定实施后,黄龙的干部最关注,他们认为,这表明了县委倡廉防腐、打造勤廉型干部队伍的决心,同时也在提醒干部:不仅要干事、更要“干净”,才能赢得县委的肯定、群众的认可和社会的认可,才能实现事业发展和个人进步“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