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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通报曝光三起违法典型案例

2023/07/28 来源:黄龙县纪委监委    

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三起违法案件。现将该三起案例通报如下:

1.界头庙镇碾子塬村村民张文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问题。

2021年3月,张文锋将王某、周某违规贷款购买的车辆销售,获得好处费用二万元。张文锋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代为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依法予以追缴。2023年7月25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张文锋开除党籍处分。

2.崾崄乡崾崄村崾东组村民景文文醉驾的问题。

2022年11月12日23时许,景文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与赵某发生刮撞,致使赵某受伤。肇事后景文文未停车查看继续驾车向麻地湾方向行驶,进入麻地湾小区时撞开小区门禁杆将车停在该小区3号楼下。经鉴定,景文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7.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赵某的损伤为轻伤二级。2023年5月26日,黄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景文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3年7月25日,崾崄乡党委给予景文文开除党籍处分。

3.白马滩镇石门村前马家湾组村民张民革醉驾的问题。

2015年9月27日下午16时许,张民革无证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将路边行走的杜某撞伤。张民革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张民革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1.8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2016年9月20日,黄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民革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7月25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张民革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目前仍有部分基层党员法治观念淡薄,安全意识不强,对党纪国法贯彻执行不到位,对违法犯罪行为还心存侥幸。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务必要以通报案例为戒,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不触碰法律红线、不越纪律底线,时刻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