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两起违法案件。现将该两起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红石崖中队长李勇酒驾的问题。
2022年12月5日,李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2023年3月27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李勇政务警告处分。
2.石堡镇红石崖村党员代智雄酒驾的问题。
2023年3月2日,代智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2023年3月28日,石堡镇党委给予代智雄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案例暴露出,目前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淡薄,安全行车意识不强,对党纪国法贯彻执行不到位,对酒驾行为还心存侥幸。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务必要以通报案例为戒,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