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十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1.石堡镇红石崖社区卫生院院长左晓霞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0年12月,巡察中发现红石崖社区卫生院存在处方及门诊日志不健全,居民刷卡记录与实际不符,违规刷卡15516.2元,县医保局已经做出相应处理。该院院长左晓霞履职不力,应负直接责任,2022年12月7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给予石堡镇红石崖社区卫生院院长左晓霞政务警告处分。
2.崾崄乡白城桥村副支书丁新年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2年4月至11月,丁新年不遵守签到、坐班值班、请销假等制度规定,屡次违反纪律规定,在乡纪委电话提醒、谈话提醒处理和现场要求整改多次督促后,仍然不遵守崾崄乡四支队伍管理和制度。2022年12月14日,崾崄乡党委给予丁新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圪台乡砖庙梁村分界组组长桑继武履职不力的问题。
2022年5月,圪台乡安排对全乡机动地进行摸排,砖庙梁村分界组组长桑继武对此项工作不重视,未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宣传动员和深入摸排,落实工作不力,导致群众政策知晓率低,其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2月13日,圪台乡党委给予桑继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界头庙镇神地行政村山户组组长刘保保、第一书记高海生、党员王勇利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2022年10月27日,刘保保、王勇利、高海生三人工作结束后,在神地村大队部饮酒,村民尉某参与,酒后尉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自行回家,路上发生意外住院。刘保保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在公众场合提议饮酒,且饮酒后未将尉某安全送回,王勇利、高海生参与,三人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2月13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刘保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勇利、高海生提醒谈话处理。
5.三岔镇长石头村申家塬组组长杨玉库违规发包土地的问题。
2021年12月,长石头行政村申家塬组组长杨玉库在未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私自将1.8亩村四荒地交由其子杨某无偿耕种。其行为在群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组织核查期间,杨某已将该1.8亩四荒地退回村集体,并按村民小组会议决定补缴360元承包款。2022年12月15日,三岔镇党委给予杨玉库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柏峪行政村下柏峪组村民小组长高少龙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的问题。
2018年至2021年,高少龙对柏峪村民小组的账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白条入账、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且对该村民小组财务收支情况未向群众公开公示。2022年12月13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白马滩镇监察组给予高少龙政务警告处分。
7.白马滩镇灵火村沟口组村民小组长屈随洲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的问题。
2019年屈随洲未能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账务,财务凭证均为白条,且坐收坐支集体资金,村上收入支出情况从未向群众公开公示。2022年12月13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屈随洲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界头庙镇小峪村北天坪组长贺昆平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的问题。
2022年8月,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小峪村北天坪组组长贺昆平存在账务管理不规范,长期将村组集体收入存于自己名下,且存在坐收坐支问题。2022年12月13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界头庙镇监察组给予贺昆平政务警告处分。
9.白马滩镇神玉行政村监委会主任冯建立违规领取土地补偿款的问题。
2020年,冯建立在土地征迁工作中,将集体土地补偿款3.15万元兑付至个人帐户,且未按补偿规定及时向村集体上交。2022年12月13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冯建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0.瓦子街镇丁家湾组组长王明胜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的问题。
王明胜自2018年来未将村组集体资金入账,擅自用于村务支出,存在坐收坐支行为,未及时公开村务、财务,导致村民对村务、财务不知晓。2022年12月13日,瓦子街镇党委给予王明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10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宗旨意识淡薄、服务观念不强,滥用为群众服务的权力,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员形象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心存敬畏戒惧,严格约束自己,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厚植为民情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为清廉黄龙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