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通报曝光四起违反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典型案例

2021/05/26 来源:黄龙县纪委监委    

近期,黄龙县纪委严肃查处了四起党员干部违反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的典型案件。现将该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界头庙派出所所长王胜利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2020年4月,界头庙派出所所长王胜利在办案过程中违规收取当事人费用1000元,不出具票据,用于单位日常支出,违反群众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021年5月26日,黄龙县纪委给予王胜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黄龙县三岔镇木昌桥村副支书李福利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三岔镇木昌桥村副支书李福利以鱼儿洼村村民小组长工作不认真为由,私自扣发其2018年7-10月工资共计1000元。直至三岔镇纪委对该案进行审查,李福利于2021年4月20日才将扣发的工资兑付给时任鱼儿洼村村民小组长。

2021年5月20日,三岔镇党委给予李福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黄龙县白马滩镇神玉村委会黑家湾村民小组长全文斌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2020年11月,黑家湾村民小组长全文斌未按照低保户评定程序私自将其父母2人上报为低保户,截止2021年4月,违规套取低保金共计398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至调查结束前,全文斌将套取资金全额上缴县国库。

2021年5月26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全文斌政务记过处分。

4、黄龙县界头庙镇高梁村支书李天福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界头庙镇高粱村支书李天福在未向界头庙镇党委、政府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将高粱村前河组并入了堡坡组,使高粱村由6个村民小组合并为5个村民小组,导致镇政府向高梁村多拨付组长工资8100元。李天福将该8100元资金未入村组账务,2018年、2019年李天福先后用于支出维修前河组生产道路、清理垃圾场、慰问困难群众等,共计4500元,剩余3600元,一直以现金形式长期保存于个人名下。

2021年5月26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李天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剩余资金。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树高线,明底线,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精准发力,对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处、严执法、严问责,推动全县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