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龙县纪委监委查处了公职人员秦玉莲、赵建伟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案件,现通报如下:
2008年8月6日,时任黄龙县种子公司经理的秦玉莲与种子公司员工赵建伟及他人共同出资成立了黄龙县玉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秦玉莲任公司监事,赵建伟任公司经理。2008年9月1日,黄龙县种子公司进行改制,秦玉莲被安排到石堡镇农业综合站工作,赵建伟被安排到崾崄乡农业综合站工作。但秦玉莲、赵建伟二人仍长期入股黄龙县玉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并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秦玉莲、赵建伟身为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2020年6月10日,黄龙县纪委监委给予秦玉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赵建伟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