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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五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2020/06/24 来源: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白马滩镇石门村爱心超市管理员粱爱维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白马滩镇石门村爱心超市管理员粱爱维对爱心超市疏于管理,履职不到位,导致石门村爱心超市被发现存放过期物品。2020年3月20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粱爱维党内警告处分。

2、白马滩镇灵火村村民王长城互助资金协会申请贷款时,提供相关资料弄虚作假的问题。2020年1月,灵火村互助资金协会会员王长城在协会申请贷款上交相关材料时,未经过杨传刚和焦战胜两位担保人的同意,代替担保人杨传刚、焦战胜签字并按手印。2020年5月22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王长城党内警告处分。

3、白马滩镇白马滩村仰面组村民卫新发违规出售易地扶贫房屋的问题。卫新发系黄龙县异地扶贫搬迁户,2017年10月,在黄龙县石堡镇吉家河小区分得10号楼208室的易地扶贫房屋,房屋面积40平米,卫新发个人出资5000元,享受国家住房补贴5万元,房屋总造价55000元。2018年11月,卫新发违反政策规定,以40000元的价钱将分配给自己的易地扶贫房屋卖给了陈红英。2020年5月22日,白马滩镇党委给予王长城党内警告处分。

4、界头庙镇相里村扶贫互助协会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界头庙镇相里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王建亭在发放贷款期间审核把关不严,给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群众发放贷款,同时在贷款资金到期后没有及时收缴贷款。2017年9月份,相里村按照五户联保的方式将20万元协会资金发放给36户贷款群众,贷款期限为一年。该笔贷款资金于2018年9月到期后,36户贷款群众均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直到2020年4月份镇扶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后,王建亭才督促36户贷款群众还清贷款,逾期长达19个月,产生逾期滞纳金32000元。2020年6月17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王建亭党内警告处分。

5、崾崄乡崾崄村“四支队伍”队员、崾崄村副支书杨德成连续不在岗的问题2020年5月6日,崾崄乡纪委联合乡扶贫站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杨德成不在岗也未履行请假手续,乡纪委对其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整改问题。5月11日至5月15日崾崄乡纪委联合乡扶贫站对近期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进行集中督查,5月13日发现崾崄乡崾崄村副支书杨德成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乡纪委对其进行批评并要求其整改;5月15日检查整改情况发现杨德成依然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报备手续。2020年6月19日,崾崄乡党委给予杨德成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扶贫领域部分作风问题顽疾仍然存在,特别是有的干部群众工作不严不实、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致使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未能精准使用。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警示,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纪委、监委将牢记职责使命,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为黄龙县打好脱贫攻坚战收官之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