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形成持续震慑,现将八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孙璞违规套取工程项目资金并挪作他用的问题。2016年3月,孙璞在担任白马滩镇柏峪社区主任期间,投资200000元实施石坷村生产道路建设工程,实际支付工程款170000元,剩余30000元用他人名义以发放工程劳务报酬的形式套取,套取后孙璞将30000元用于支付柏峪社区雇佣人员工资。2019年9月10日黄龙县监委给予孙璞政务警告处分。
2.黄龙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薛磊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2018年7月,薛磊在但任黄龙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会计期间,使用违规资金购买北京牌吉普越野车一辆,并将该车上户至黄龙县旅投公司汽车服务分公司名下。2019年12月11日黄龙县监委给予薛磊政务警告处分。
3.白马滩镇原文化站站长贺建平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贺建平在担任白马滩镇文化站站长期间,对县委宣传部2017年1月11日举办“身边好人”活动产生的租车费3400元、服装租赁费1200元、调演人员补助2500元理应相关经营单位出具发票,但贺建平却违规将以上费用与2016年办公费用3400元合并开具一张发票,报销入账。2019年8月13日黄龙县监委给予贺建平政务警告处分。
4.三岔镇孟家山村原会计董忠民违规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2017年7月1日,孟家山村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评选出两名优秀共产党员,并每人奖励200元。时任孟家山村会计董忠民未将400元先进党员奖金发给个人,而是用于当日参会多数党员就餐,2019年12月13日中共三岔镇党委给予董忠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界头庙镇界头庙村西石林组长杜连成财务不公开的问题。2016年至2018年,杜连成收取村上各项费用未进行公示、支出情况也未向群众公布,侵犯群众知情权,2019年12月16日中共界头庙镇党委给予杜连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石堡镇泄湖村吉家湾组组长程银生占用集体土地的问题。2018年11月,泄湖村吉家湾组组长程银生利用职权,占用吉家湾村集体土地一亩,用于堆放自己售卖的煤炭。村干部发现后多次催促让其清理,直至2019年6月程银生才清理完。2019年12月13日中共石堡镇党委给予程银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7.石堡镇梁家河村南窑组组长薛红彦违规将集体资金拨付给村民的问题。梁家河村南窑组某村民在南窑组开垦了一块荒地,面积为0.502亩,一直未与村委会履行土地承包手续,也未上交过土地承包费。2018年高速路征迁,该块土地获得征迁款42670元(其中土地赔偿款为22590元,地上附着物赔偿款为20080元)。梁家河村南窑组村民小组长薛红彦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将村集体征地补偿款22590元拨付到村民个人。2019年12月13日中共石堡镇党委给予薛红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崾崄乡太地塬村党支部书记康福明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康福明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护林防火主要责任人,在2018年至2019年度护林防火工作中,未有效落实防火工作,只是简单的将会议精神传达,思想松懈,村上防火各项工作开展不细致、进展不平衡,档案整理混乱,各项目标责任书、承诺书、监管责任书未实地入户签订,存在村干部一笔代签的弄虚作假现象;防火隐患排查以及群众宣传教育工作不实等诸类问题导致崾崄乡在全县的防火工作年终考评中排名倒数第三。2019年12月15日崾崄乡党委给予康福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8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虽身处群众之间,却忘却了初心,无视党纪国法。当前,全县上下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守人民立场,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发现的问题逐一突破解决,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