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发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警示的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违法问题予以通报:
1、石堡镇吉家河村党支部书记高军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9年10月30日20时50分许,吉家河村党支部书记高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人员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对高军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20日石堡镇党委给予高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三岔镇孟家山村党员郭小军与他人发生打架事件的问题。2019年9月17日三岔镇孟家山村党员郭小军因琐事与村民马某发生口角,郭小军用拳头将马某打伤致其左侧第2前肋骨折。2019年9月29日黄龙县公安局给予郭小军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21日三岔镇党委给予郭小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圪台乡长村村委会会计叶茂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9年3月10日,长村村委会会计叶茂元给长村党建示范点建设购买3斤中药材(重楼)种子,每斤300元,共计900元,没有开具发票,以白条入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之规定。2019年11月20日圪台乡党委给予叶茂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黄龙县审计局干部李鹏飞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9年4月17日12时30分,李鹏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龙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龙湖中队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对李鹏飞处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19年10月23日审计局支委会给以李鹏飞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件的通报,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不触碰法律红线、不越纪律底线,时刻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