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中共黄龙县纪委、监委近期查处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通报如下:
1.黄龙县生态旅游文化演出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法人巩耀杰违规购买土特产、账务管理混乱等问题。2016年3月30日和11月30日,黄龙县生态旅游文化演出有限责任公司分两次公款购买土特产共计1180元,用于赠送他人;巩耀杰对公司财务人员疏于管理,对公司账务管理极度混乱,导致黄龙县生态旅游文化演出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至2017年的会计账簿账账、账证、账实不符,无法查阅、核对。按照有关规定,2019年3月20日黄龙县监委给予巩耀杰同志撤职处理。
2.圪台乡马场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长安违规报销招待费问题。2013年12月,时任圪台乡马场村党支部书记王长安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精品香烟两条用于招待客人。2019年3月15日圪台乡党委给予王长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三岔镇李家庄村党员史文富违规为孙子办满月酒席的问题。2018年4月25日,史文富以给孙子过满月为由,在村上举办满月宴,邀请亲朋和村上群众前来庆祝,设宴5桌,共收礼金5750元,在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响。2019年3月12日三岔镇党委给予史文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三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赠送礼品、有的违规操办宴请、有的利用职务违规报销香烟款,这些违规行为,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党组织压力传导递减,日常教育监管不严、不深、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对上述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充分表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