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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09/20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近日,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对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苹果局局长屈海成公车私用、违规公款支付个人手机话费的问题。2018年1月12日,屈海成因私事多次使用苹果局公务车辆往返黄龙县龙湾公墓与县城之间;2015年初至2017年8月屈海成将个人手机费用绑定在县苹果局座机电话上,由县苹果局支付个人手机话费约2年半时间。2018年9月5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屈海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石堡镇泄湖村主任吴华安违规报销旅游费用的问题。2016年11月7日至8日,吴华安带领泄湖村干部6人借参加杨凌农高会之机,公款到周至县、礼泉县袁家村参观旅游,违规报销景点门票、住宿费、交通费等共计666元。2018年8月26日石堡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报请县纪委批准,给予吴华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以上2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心存侥幸,少数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缺乏韧劲,对“四风”方面一些顽症痼疾缺乏有力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