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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通报曝光三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问题

2017/12/18 来源: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三个助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我县环境治理工作,现将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界头庙镇相里村村委会会计邢俊峰擅自开荒问题。邢俊峰,男,中共党员。2015年底,邢俊峰在担任相里村会计期间,擅自在村区域内开垦灌木丛地1200平方米,受到黄龙县森林公安分局行政处罚1200元,并责成限期恢复原状。2017年9月6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邢俊峰党内警告处分。
    2界头庙镇相里村曹家沟村民小组长何德海擅自开荒问题。何德海,男,中共党员。2016年春季,何德海在担任相里村曹家沟组组长期间,2016年春季擅自在曹家沟村北开垦灌木丛林地1300平方米,受到黄龙县森林公安分局行政处罚130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2017年9月5日,界头庙镇党委给予何德海党内警告处分。
    3、圪台乡圪台村党支部书记孙志杰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孙志杰,男,圪台乡圪台村党支部书记。2015年年底,神龙湾旅游文化公司进驻圪台村开发旅游项目。2016年3月项目开工建设,由于该项目涉及褐马鸡自然保护区问题,必须取得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复方可开工。但圪台村支部书记孙志杰作为村负责人,急于发展村上旅游产业的发展,未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批复,违反了相关规定。 2017年9月13日,圪台乡党委给予孙志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态保护工作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强化领域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严肃问责,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