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按照中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违纪问题。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纪问题予以通报:
1、石堡镇红石崖社区冯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军文贪污问题。2013年,黄龙县石堡镇红石崖社区冯家河行政村村民王栓才被确定为受灾户,李军文在得知王栓才放弃购买已申报的灾后重建进城安置房后,利用工作之便,以王栓才的名义私自购买了位于县城裕龙苑9号楼5单元201室的灾后重建保障性住房归为己有,从中套取国家灾后重建补贴资金3万元。2017年6月26日,黄龙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军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17年8月11日,中共黄龙县纪委给予李军文开除党籍处分。
2、圪台乡长村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海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马海全在担任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9年虚报粮食综合直补面积37亩,套取国家粮食综合补贴资金1295元。并将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村级接待费用。2017年6月10日,圪台乡党委会给予马海全党内警告处分。
3、白马滩镇石门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吴万明违规使用扶贫贴息贷款问题。吴万明在2013年和2014年违规使用贴息贷款各5000元,挤占了低收入户指标。2017年6月26日,白马滩镇纪委给予吴万明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以通报的问题为警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我警醒、自我净化。县纪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力度,持续释放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和越往后越严的信号,不断助力脱贫攻坚,为黄龙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