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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黄龙县通报曝光七起违纪的问题

2017/06/20 来源:    

    今年以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委会精神,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职能,认真履行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问题。为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违纪问题予以通报。
    1、黄龙县界头庙镇景家塬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会岭贪污问题。刘会岭,男,现年50岁,中共党员。2013年7月,刘会岭在明知本行政村村民受灾户梅正启家庭经济困难,明确表示不申报灾后进县城保障性住房的情况下,仍以梅正启的名义申报了位于黄龙县城裕龙苑8号楼7单元302室的灾后重建保障性住房,并于2013年11月领取了房屋钥匙,从中套取重建补贴资金3万元。2015年5月,刘会岭将房屋出售,所得款项用于家庭开支。2017年5月,黄龙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刘会岭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17年6月,黄龙县纪委给予刘会岭开除党籍处分。
    2、三岔镇梁家山村柏峪新村村民小组原组长贺林选侵占集体资金问题。贺林选,男,现年51岁,中共党员。2009年2月,贺林选在担任三岔镇梁家山村柏峪新村村民小组长期间,私自将村集体8亩机动地发包给本村村民孔德奇,并将收取的6000元未入集体账目占为己有。2017年5月,三岔镇党委给予贺林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界头庙镇界头庙村原村委会主任种小利在农村低保审批中优亲厚友问题。钟小利,男,现年49岁,中共党员。2012年,钟小利在担任界头庙镇马连坪村支部书记期间,将范家卓子村离异的姐姐钟小红户口私自迁回本村,并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低保,存在农村低保不按程序审批、优亲厚友等问题。2017年6月,界头庙镇党委给予钟小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工孙一珂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孙一珂,男,汉族,现年30岁,非党。2017年4月5日至14日,孙一珂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外出,发生旷工问题,县文广局及执法大队曾多次电话联系本人,但一直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对单位、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4月,黄龙县文广局给予孙一珂记过处分。
    5、黄龙县市容市政监察大队职工曹彬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曹彬,男,现年34岁,中共党员。2016年8月以来,曹彬因家庭婚姻问题,向单位经常因事请假,工作上擅离职守,累计旷工时间10天,致使所负责的工作失去了管理,给市容市政监察造成一定损失,在本单位和城管系统造成了极坏的影响。2017年2月,黄龙县城管局给予曹彬行政警告处分。
    6、瓦子街镇政府干部赵新政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赵新郑,男,现年34岁,中共党员。2017年以来,赵新郑以家中有事为由,多次存在晚上走读现象。5月4日、7日、11日,作为包村干部赵新郑连续3次未参加精准扶贫镇、村干部会议。5月15日,在政府例会上被通报后,赵新郑仍不思悔改,于5月17日至19日,在请假未被批准的情况下旷工三天。2017年6月,瓦子街镇纪委给予赵新郑党内警告处分。
    7、白马滩镇河西坡行政村主任张全东寻衅滋事问题。张全东,男,现年60岁,中共党员。2015年9月,张全东在河西坡村因酒后所乘坐的车辆与公安局车辆发生剐蹭后,借酒劲寻衅滋事,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4月,白马滩镇纪委给予张全东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以通报的问题为警示,进一步严明纪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自我警醒、自我净化,忠诚担当,勇于担当。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力度,对应查不查、压案不查、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约谈和督办,严重滞后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铁的纪律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书记要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着力打造铁一样的信仰、铁一样的信念、铁一样的纪律、铁一样的担当的“四铁干部”,为黄龙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