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社区)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为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经常性提醒教育,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根据省纪委《关于市以下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实施办法》的通知及黄纪发[201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述责述廉述效(以下简称“三述”)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一)确定“三述”对象。2013年 “三述”工作实施五个乡镇、七个部门及人大办、政协办的主要领导。上半年“三述”对象是三岔乡党委书记李晓民,崾先乡党委书记王伦,白马滩镇镇长刘世宏,人大办主任郭向东,林业局局长李海东,人社局局长陈继忠,经发局局长杨凤军。下半年“三述”对象是柏峪社区党委书记吴学民,界头庙镇镇长王坤锋,政协办主任薛延峰,统计局局长薛晓平,药监局局长车照民,计生局局长吕延林,农工部部长尤刚强。
(二)建立征询意见组织机构。征询意见组织机构由各乡镇纪委和相关纪工委抽调人员组成。
(三)征询意见的方式
1、召开测评会议。乡镇参会范围是乡村干部、七站八所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群众代表,参会人数不得少于40人;部门、人民团体为单位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服务及工作对象,参会人数不得少于20人。
2、走访谈话。乡镇走访谈话不得少于20人,部门、人民团体走访谈话不得少于12人。
(四)反馈意见。征询意见结束后,进行归纳梳理,将归纳梳理的意见及时反馈“三述”对象。
(五)撰写“三述”报告。“三述”对象按照所征询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三述”报告,字数必须控制在2500字以内,上半年“三述”对象的报告于6月10日前报征询意见组,下半年“三述”对象的报告于11月5日前报征询意见组,由征询意见组组长把关,经县纪委审定后,打印以备“三述”大会使用。
(六)材料上报。准备阶段结束,各乡镇(社区)、各纪工委要将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全部报县纪委。材料包括:“三述”报告,征询意见表,谈话记录,测评表,征询意见归纳及反馈情况。参加“三述”大会服务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5名),拟质询问题,相关会议记录(复印件)。
二、召开“三述”大会时间:
上半年为6月中旬至6月下旬,下半年为11月中旬至11
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参会范围
1、全体纪委委员;
2、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
3、参加“三述”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
4、邀请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考评办领导参加并指导会议。
(二)会议议题
1、“三述”对象进行述责述廉述效;
2、评议质询;
3、民主测评;
4、领导讲话。
三、整改阶段
(一)将评议意见反馈“三述”对象;
(二)“三述”对象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县纪委;
(三)纪委监督检查落实整改。
中共黄龙县纪委 黄龙县监察局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