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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黄龙县监察局关于2009年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意见

2009/05/17 来源:    

 

黄龙县监察局

关于2009年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廉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推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放在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推进我县的经济发展、构建和谐黄龙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执法监察,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中央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延安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监督检查办法(暂行)》的要求,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工作各项任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重点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上项目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严格土地审批和建设用地管理。加大查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促进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贯彻落实。

认真治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督促国土资源等部门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和预申请制度。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等问题。

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注意发现和查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3、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经发、环保等部门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执行节能减排政策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特别是借机上马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对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目标责任,督促整改落实。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和制约。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认真查处。

4、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落实《招标投标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环节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有效监管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逐步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针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招标投标等问题,进一步改进评标办法,加强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设,落实违法行为“黑名单”等记录公告制度,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案件。

5、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困难。及时纠正和处理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促进中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6、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城建部门对2007年以来提高容积率、变更用地性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坚决纠正城乡规划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以及对容积率的调整搞“暗箱操作”等问题,着力遏制房地产开发领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7、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事故,以及瞒报、谎报事故和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违规投资入股等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保障调查处理工作客观、公正、高效。

8、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9、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10、继续加强对“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善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

11、认真治理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12、认真治理金融领域的突出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健全反洗钱合作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继续深入开展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效能监察,促进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1、加强对行政机关特别是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对《行政许可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环保项目评审、安全生产监管、建设工程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重点检查行政许可的实施和许可后的监管环节,坚决纠正“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2、继续落实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要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抓好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完善功能,规范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拓展电子监察的范围和领域,从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逐步向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方面延伸,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网上监控,促进政府管理创新。

3、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考评方式。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问责力度。

县监察机关将立足于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以解决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最关心、是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继续督促建立和完善纠正征地、拆迁中分割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就业再就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高校招生等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财政资金和政策性贷款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生、工作人员招录和扶贫、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以及退耕还林(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

三、认真总结经验,修改完善制度,进一步推进问责问廉问效制度的实施

1、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及各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三问”工作。

2、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跟踪进行“三问”。

3、按照年度工程目标任务考核和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三问”

4、狠抓理论研究,进一步对推行问责问廉问效制度进行探索。

四、工作要求

1、要切实发挥监察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做到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对于监察机关牵头的工作,要发挥主导作用,牢牢抓在手上;对于其他部门牵头的工作,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要把行政问责作为推动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严肃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对贯彻落实中、省、政策措施不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提出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改革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