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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

黄龙县纪委:运用“四种形态” 强化纪律审查

2016/11/30 来源:    

黄龙县纪委:运用“四种形态” 强化纪律审查
[发布日期:2016/11/30] [浏览次数:341]
吴宏玉
自去年以来,黄龙县纪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和实践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批评教育不懈怠。注重案件警示震慑作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涉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等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采取公开曝光等多种方式通报典型性的案件,用身边典型案件教育和警示身边人,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反思,引以为戒。
坚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形成强大震慑。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线索27条,同比增加69%,初核了结12件,同比增加33%;立案11件,同比增加10件,办结11件,处分14人,挽回经济损失9.03万元。其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问题线索14件,立案9件,办结9件,处分12人,挽回经济损失5.13万元;“零办案”和“零查处”乡镇全部消除。
坚持纪律审查强震慑。紧扣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坚持保质保量,不仅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更对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违纪案例坚持每个程序,严格把关,结合问题错误和实际情况准确定性,将每个案子办成铁案,引起警示,发挥案件的震慑作用,达到爱护和挽救干部的目的,促进廉洁行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目前,全县共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立案9件,办结9件,处分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