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center>吴宏玉 刘伟
为确保纪律审查执行到位,黄龙县纪委落实“四项机制”,为纪律审查保驾护航。
一是实行包案机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某一信访件,成立调查组,记录在案,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案件的查处,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二是案件线索分析研究机制。重视对各类案件线索的分析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并在挖掘深层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下功夫。
三是案件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办案工作制度,严明办案纪律,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尊重、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协作办案机制。加强对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的指导,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积极主动性,强化协作办案,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
截止目前,全县共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立案9件,办结9件,处分12人,维护了执纪的严肃性。